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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重上征程
来源:汽车电子网    发布时间:2012/07/18   浏览:()次


 【汽车电子小编】

  《规划》明确提出,要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有关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针对新能源汽车“大开绿灯”,有望激发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考虑购买新能源汽车。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汽车需求量仍将保持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将更加突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为落实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7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规划》对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规划落实等重要方面做了规定。
  值得关注的五大特点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本次国务院印发了全文内容。上一版全文是2010年9月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稿》),而后经历了数次“工信部调研--修改-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继续调研、修改”的反复,历时近两年终于定稿通过并印发。结合当前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我们研读该《规划》后认为,全文内容较之前相比,有较多的不同点,总体上更加务实。
  我们总结认为有以下五大特点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特点一:更多的支持政策《规划》明确提出,要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有关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当前一二线城市的交通拥堵和城市污染日益突出,均不同程度采取了牌照配额、限行等措施,针对新能源汽车“大开绿灯”,有望激发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考虑购买新能源汽车。
  此外,对相关企业融资还给予金融服务方面的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作为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投资巨大,融资渠道拓宽有望集聚资本力量,涌现一批优质企业,加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特点二:更少的硬性数字要求先前的《规划意见稿》中,对产业有较多的明确数字要求,在本次正式《规划》中均未出现。删除的主要指标包括:
  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100万辆;公共服务领域用车试点城市数量30个;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数量20个;小型低速纯电动汽车示范城市2-3个。
  2020年: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比例不低于50%;慢速充电桩占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住宅区停车场总车位比例不低于20%;合资企业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1%;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转向资金比例50%;新能源汽车占公务用车采购比例不低于10%;节能汽车占公务用车采购比例不低于50%。
  删除的数字要求主要涉及车辆保有量、示范城市数量、资金投入比例、政府车辆采购比例和基础设施占比方面,体现了《规划》更加具备灵活性,注重市场本身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选择和调节作用。
  特点三:节能汽车地位提升《规划》认为:节能汽车已具备产业化基础,需要综合采用标准约束、财税支持等措施加以推广普及。内容如下:
  “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建立完善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促进混合动力等各类先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出台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阶段目标值为基础的汽车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2012年开始逐步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国产、进口汽车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切实开展相关测试和评价考核工作,并提出2016至2020年汽车产品节能技术指标和年度要求。实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
  《规划》专门针对节能汽车阐述了规划意见,是对节能汽车地位的重要肯定。
  特点四:对电池性能提出更高目标原《规划意见稿》要求:动力电池能量密度2015年达到120Wh/Kg,2020年达到200Wh/Kg。本次《规划》要求:动力电池能量密度2015年达到150Wh/Kg,2020年达到300Wh/Kg。电池能量密度两个阶段的要求分别提高了25%和50%。
  近两年聚合物锂电池的大量普及,使电池能量密度有大约20%提升,我们推测,这应该是本次《规划》提升了电池能量密度要求的原因。但是电池能量密度的关键仍然在于材料的进步和突破,电池性能提高任重而道远。
  特点五:可能意味低速电动车已“出局”
  我们初步判断,低速电动车已经从《规划》中“出局”。
  规划中没有提及“小型低速纯电动汽车”,取而代之的是新增规定了新能源汽车的时速和续航里程:“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纯电动乘用车,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不低于150Km;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显然,低速电动车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也不能称之为乘用车。但是,我们认为,低速电动车可能会像过去十年的电动自行车产业,作为民间市场巨大的草根行业,依然会加速发展、迸发蓬勃生机。
  不容忽视的四大影响基于本《规划》全文,我们认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还将有以下四方面的影响。
  影响一:节能汽车将先于新能源汽车放量丰田普锐斯混动版在全球销量超过50万辆,稳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销量第一。近几月,丰田凯美瑞混动版的售价仅比汽油版贵3.5万元,但可获得5.3L/100km的低油耗,3-4年可收回成本。节能轿车已经越来越接近接近百姓的消费需求。国内整车厂家有混动乘用车型的较少,进入工信部目录的企业主要有:上海通用、重庆长安、江铃控股、上汽集团、华晨汽车、广汽丰田、东风汽车、奇瑞、比亚迪。而混动大巴方面,几乎所有整车厂都有涉及。我们从福田汽车了解到,混合动力大巴两年可收回成本,经济效益非常明显。根据市场推广情况和整车技术实力,我们推荐福田汽车600166、金龙汽车000550、宇通客车600066、安凯客车000868、曙光股份600303、长安汽车000625、上汽集团600104、东风汽车600006、比亚迪003594.
  影响二:优先利好基础设施《规划》提出,要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规划,并适度超前建设。结合2011年年底,工信部要求各地方在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时,必须以不低于1:1的比例先建充换电设施。因此,《规划》将优先利好基础设施。我们推荐奥特迅002227、中恒电气002364.
  影响三:电池企业投资价值更加凸显本次《规划》对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更突显了电池作为最关键部件的重要性。电池性能提升的核心是材料,目前除了隔膜以外,正极、负极、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均已实现国产化。未来随着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陆续放量,上游锂资源的价值也将进一步显现,锂资源有望成为“下一个稀土材料”。我们推荐杉杉股份600884、新宙邦300037、中信国安000839、当升科技300073、西藏城投600773、赣锋锂业002460、天齐锂业002466.
  影响4、电池回收体系将催生新生产业随着动力电池的有望放量,电池回收将成为一个新生产业。国内从事锂电池回收领域的企业不多,主要有广东邦普、深圳格林美、深圳恒源泰、江门方圆、龙兴镍钴技术公司等。A股上市公司推荐格林美002340.
  风险提示:
  新能源汽车进展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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