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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能源汽车两年内或全部替代黄标车
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


  为了推动节能环保工作的实施,日前罗湖公安分局黄贝派出所正式启用了6台比亚迪电动警车作为日常警务巡逻用车。据悉,此次投入使用的比亚迪E6电动警车,全部用于一线的执勤执法工作。杜啸天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仁望)近两年,打造低碳深圳、推广新能源车,在深圳越来越热。但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新能源车推广,是否应将公务车纳入?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吴兰平、王晓明等就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提交提案称政府“更应身体力行起带头作用使用新能源汽车”。

  前日,市发改委对此提案作出了回复。回复称,一辆黄标车尾气排放相当于数辆绿标车的尾气排放水平,加速淘汰黄标车对迅速改善日益严重的大气环境污染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圳在公务车领域启动了系列工作。除了研究制订公务车更新以一定比例购置新能源汽车公务车采购政策外,还正在研究制订公务黄标车更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力争在两年内,或用更短的时间将深圳现存公务黄标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另据了解,鉴于目前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水平尚未达到道路货运运输相关标准,目前,深圳正在研究制订在道路货运领域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实施方案,以期形成在道路客运领域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在道路货运领域以推广使用LNG汽车为主的态势。

  据市发改委介绍,截至目前,深圳共计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513辆,其中混合动力公交大巴1771辆、纯电动公交大巴1253辆、纯电动公交中巴26辆,纯电动出租车800辆、双模混合动力公务车20辆、纯电动警用车200辆、私家车1381辆(双模混合动力1054辆、纯电动327辆)、燃料电池车62辆。自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至今,深圳已累计实现安全行驶里程超过3.3亿公里,碳减排量约7万吨以上,节约燃油约2.3万吨。

  (张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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