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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深圳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家201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8/11   浏览:()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深圳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14〕357号,见附件)要求,推动我市企业进一步提高自主品牌意识,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自主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我局现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有关说明

  (一)本次活动由企业自愿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评价结果由质检总局协调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向社会发布。

  (二)我局委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承担本次申报材料的受理及预审工作。请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认真组织,做好对申报企业的服务工作,并做好企业填报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社会泄露企业信息和数据。

  (三)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珍惜机会,积极参与。具体参与条件、评价方式、工作程序、填报资料等信息,请参阅附件。

   二、 受理方式

  (一)受理部门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二)受理时间

  2014年8月27日前,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报材料

  有关申报表格请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zlgls.aqsiq.gov.cn/)下载,根据主营产品所属产业类别选择附件1-4(详见下面附件)中相应表格进行填报。

  三、时间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请于2014年8月27日前将书面材料(含光盘)一式两份报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联系人:杨志花;联系电话:83243235,13424302606;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委大厦1415房。

  (二)请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于2014年8月28日前汇总的书面材料及报名企业清单报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林建国,联系电话:83070109。

  特此通知。

 

  附件:1-4.doc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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