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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高交会参展企业备案和征集企业集中参展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发布时间:2015/07/17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届高交会龙华新区组展工作现已开始,新区将围绕第十七届高交会“创新创业,跨界融合”主题,组织新区内近年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与产品参展,进一步促进产学研资有机结合、助推产业创新发展以及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自行参展企业做好备案工作
  根据《龙华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的规定,自行参展高交会的,按照展位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50%的展位资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新区,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参展第十七届高交会;
  (四)遵守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请于9月25日前向新区经济服务局进行备案,填写并提交以下资料(有关表格可在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http://jfj.szlhxq.gov.cn下载)。
  1、《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龙华新区自行参展企业备案表》;
  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图片、宣传册等资料。
  二、广泛征集集中参展企业
  在第十七届高交会期间,新区将设置龙华展区,统一设计、统一布展,征集企业免费参展。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
  (一)在龙华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新区,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所属领域主要包括: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三)项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与产品。
  有关协会和联盟、龙华新区创新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工场可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入园企业申请参展。
  申请参展的单位,请于9月25日填写并提交以下资料(有关表格可在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http://jfj.szlhxq.gov.cn下载)。
  1、《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龙华新区展区集中参展企业登记表》;
  2、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图片、宣传册等资料。
  三、有关说明
  (一)由于展区面积有限,新区经济服务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筛选,择优确定新区展区参展单位名单。
  (二)鼓励各单位提前申报。请有关单位将申请备案和参展的资料,电子版发送至
2065306199@qq.com,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科技创新科(地址:龙华新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14室,联系人:周婧,联系电话:27186391,23336093。)
  附件:1.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龙华新区自行参展企业备案表.doc
             2.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龙华新区展区集中参展企业登记表.doc

 


                                                                                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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