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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深圳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8/03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鼓励、促进、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的系列政策,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深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高通关服务效率,优化操作流程,指导相关部门在操作层面如何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指导企业如何参与试点运作,明确通关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运营规则等事项,经市领导批准,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深圳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指导意见》(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指导意见

 

 


      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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