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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2015 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8/14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合同规定,在2015年10月30日前已到期的项目,项目单位应于2015年8月20日12:00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完成项目验收资料在线填报工作(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所填报的资料与数据务必真实、准确。

二、2015年8月21日起至8月24日止,我委将对各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在线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线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待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即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系统中打印验收材料(一式三份)。

三、在2015年10月30日未到合同期的项目或需申请延期的项目,各项目单位应于2015年8月20日前,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项目进展的情况报告,我委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四、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生物与生命科技处联系电话:82001839;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北门C404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 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清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合同规定的任务,现将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重点项目是指有经费支持,已签订《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本次验收的范围是:2013年及以前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依旧

项目验收以火炬计划项目的《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对验收项目的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组织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火炬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验收要求及程序

(一)验收要求

1.2012年至2013年立项应验收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与火炬中心签订项目验收审批表。

2.2012年至2013年立项项目到期不能验收的,科技管理部门需写明不能验收原因,火炬中心可视情况终止项目实施。

3.2012年以前逾期验收的项目,科技管理部门需写明逾期验收原因,火炬中心可视情况给予验收。

4.2012年至2013年立项需验收的重大项目(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体系),由项目组织单位填写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详见附件1、2),组织子项目填写验收审批表,报科技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子项目中凡属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填写产业化类验收审批表(详见附件3);子项目中凡属服务平台项目,填写环境建设类验收审批表(详见附件4)。

(二)验收程序

1.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送工作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提交和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申报中心网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仍用原单位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时间是2015年4月24日。

2.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填写项目验收审批表,提交给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火炬中心,待火炬中心审核通过后,在线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打印验收审批表的正式文本,并在封面和审批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其中重大项目的子项目填写项目验收审批表后提交给项目组织单位,有项目组织单位填写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后统一提交给科技管理部门。

3.科技管理部门在线填写专家信息,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4.科技管理部门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详见附件1、2、3、4)和《国际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详见附件5)及相关材料,加盖科技管理部门签章并提交火炬中心备案。火炬中心可视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情况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五、验收结论

(一)验收结论分为“合格”、“结题”、“不合格”三种。

合格:按期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视为合格项目;

结题: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经过努力仍未攻克关键技术,致使项目无法实施;

不合格: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未按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达到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擅自修改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二)验收合格的项目,由科技部火炬中心颁发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并在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告验收合格、结题及不合格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清单。

(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六、联系方式

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本次验收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中心。

(一)《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见附件1、2、3、4)及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二)《国际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见附件5)一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综合计划处208室。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林芸、徐示波

联系电话:88656150、88656155,88656154(传真)

E-MAIL:liny@ctp.gov.cn

 

附件:1.《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创新型产业集群)

      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科技服务体系)

      3.《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产业化示范类)

      4.《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环境建设类)

      5.《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5年4月22日

 

附件2

201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清单

序号 计划类别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立项时间 到期时间
01 重点项目 正普仿真实验工具软件V1.0 深圳市正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6 2008
02 重点项目 博尔宁胶囊 深圳市清华源兴药业有限公司 2006 2008
03 重点项目 寇日智能公用电话系统 寇日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06 2008
04 重点项目 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校园招聘公共服务平台 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 2010 2012
05 重点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服务平台 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 2011 2013
06 重点项目 深圳高新区云计算机公共服务平台 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2012 2014
07 重大项目
(科技服务体系)
高新区虚拟大学园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 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 2012.11 2014.11
08 中科院知识产权创新资源开发与运用平台建设 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2.11 2014.11
09 基于产权交易的国际创新资源引进与转化平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2.11 2014.11
10 创新资源集聚与互动及用户服务工具型平台 深圳市创新驿站科技有限公司 2012.11 2014.11
11 重点项目 中国科技开发院孵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2013 2015
12 重点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12 2015.12
13 重点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深圳中投风险投资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2013.12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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