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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国家科技专项2013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汽车电子网    发布时间:2012/06/01   浏览:()次


 

关于转发“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2/5/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的通知》,“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课题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市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纸质材料填写要求请参照科技部《关于发布“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的通知》;

  二、纸质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后,在左侧用订书针装订,有条件的建议采用胶装。报送材料数量为一式21份(我委留存原件1份);

  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光盘1份)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下午5:30,过时不予受理;

  四、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文件(光盘)送交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中区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3-14窗口;

  五、课题受理联系人:吕睿、李松梅,联系电话:82002191、82107353、82003475

  六、其它未尽事宜,以科技部《关于发布“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的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发布“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的通知
2.“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
3.《项目申报书》编写要求
4.《项目申报书》格式
5. 与《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关于发布“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制造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工艺及材料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调动国内力量为重大专项的有效实施发挥作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根据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安排一批拟于2013年启动的项目在全国公开发布,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优势单位,组织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一、项目申请范围

  根据附件1列出的项目指南说明,进行项目申请,编制《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与组织方式

  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南通过科技部、北京市经信委、上海市科委网站公开发布。

  申请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各省(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汇总后统一报送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的主管部门需出具正式呈报公函(含项目清单、申报概算表)和落实地方资金的承诺。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各地方(部门)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由专项总体组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筛选符合指南要求的单位提交专项办公室,由专项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正式评审和重点项目复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委托主承担单位,在专项总体组指导下组织产业联盟和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为申请国拨经费的10%以上。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

  3、同一单位本次主承担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同一个人负责项目及下设课题/子课题不能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能超过1项。

  四、资金集成要求

  有资金集成要求的项目,需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指南要求比例提供出资承诺。最终金额以项目立项后财政审核批复预算为依据。

  五、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报送《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0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及电子版(光盘)1份(格式见附件3),以及其它材料(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铭、高华东、李言旭
联系电话:010-51530051,51530052
电子邮件:gaohuadong@sevenstar.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7号(大运村)量子芯座集成电路设计园403室
邮编:100191

  七、截止时间

  2012年6月15日17:00前送达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3:

《项目申报书》编写要求

  1.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文件规格:一律用A4纸,仿宋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20份,同时附上电子版(光盘)。

  3.《项目申报书》应有主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

 

附件5:

与《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

  (1)需承担单位提供企业自筹经费的项目应提供申请单位的自筹资金保证书(企业应提交董事会决议);

  (2)需地方政府提供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由省科技厅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局出具的经费配套承诺文件;

  (3)联合申请项目的正式合作协议;

  (4)产业化项目需提供企业近3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5)产业化项目需提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6)其它证明文件(如质量体系认证、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文件)。

  (7)申请材料类研发项目的单位,需提供承担单位环评资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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