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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填报汽车年鉴资料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4/25   浏览:()次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填报汽车年鉴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企业填报汽车年鉴资料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3〕42号,见附件)要求,请各汽车整车、改装车、摩托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产值占总产值的50%以上的)认真填报附件中《2012年汽车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4月30日前电子邮件直接发送到省汽车行业协会(省汽车行业协会联系人:邓杰斌,电话:020-83740856,电子邮箱:gdaia002@vip.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企业填报汽车年鉴资料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3〕42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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