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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发布时间:2013/01/22   浏览:()次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转发关于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3〕16号


 
各区安监局、新区经服局: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的通知》(粤安办〔20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我委《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2〕95号)的实际情况,填报《通知》附件《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报表》中(一)、(二)、(三)、(四)项有关行业的应有企业数量、已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的企业数量和预期完成采集工作时间等内容,并于1月20日前传真上报我委,以便我委及时汇总上报省安委办。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填写《收文回执》并传真报我委。联系人:王圣芸,电话:82105452,传真:82002465。
       特此通知。

       附件:1. 收文回执                 

                  2. 关于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的通知(粤安办〔2013〕1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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