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细则(暂行)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67号)的要求,2013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已完成。经过材料初审,报市财政委复核后,确定了2013年度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现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2013年度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具名提出。对未署名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部门: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83070173。
附件:2013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名单.xls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