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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信部办公厅举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题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9/03   浏览:()次


   原标题 :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工信部办公厅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期间举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题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发展软件产业,引领信息消费”为主题,在今年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组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题馆”。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期间举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题馆”的通知》(工信厅软函〔2013〕56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参展范围的企业,积极筹备参展。

         专题馆参展范围具体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等综合软件,智能终端产品、智能机器人、3D打印技术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工业、农业、城市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移动互联网、智能语音、车载信息服务、位置服务、移动支付、数字内容、游戏动漫等信息消费热点。

         展会组织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办公厅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具体承办。具体参展事宜请迳与承办单位联系,2013年9月30日前将参展报名表报送承办单位,联系方式: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中国贸促会电子电子信息行业分会),联系人:秦垒、张慧军,电话:010-68200617、13701141636,010-68200626、13501023937,传真:010-68200616,E_mail:gjh@ccpitecc.com。并请同时抄送我委(林亮,电话:82001290,传真:82001373)。

         

        特此通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期间举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题馆”的通知》(工信厅软函〔2013〕563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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