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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申报第三批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0/31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政府令229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委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称“市住建局”)已分别于2012年12月和今年9月发布了2批“深圳市人才安居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根据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试点企业工作且职称、学位、年龄等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可以申请领取每月200元——20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限可达3年。

  市住建局于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受理第三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的通知》,为便于相关企业完成申报,10月29日又发布了《关于延长第三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的通知》,将受理截止时间由10月31日延长到11月10日。现时限已近,请各相关企业尽快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时在市住建局人才安居信息系统申报租房补贴。

  上述各政策文件、试点企业名录和受理通知均已在市住建局人才安居信息系统公布,系统网址http://61.144.226.2:8082/wssb/。

  市住建局咨询电话:83207369(林小姐)、23913773(王小姐)

  特此提醒。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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