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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深圳未来产业2014年“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科创委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次


 

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未来产业2014年“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和科技创新委决定共同组织深圳市未来产业(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2014年“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专项计划类别

  “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

  专项说明:以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为导向,以前沿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促进产、学、研、用优质资源高效集成,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高通量基因测序、个体化细胞治疗、健康管理、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态建设、北斗导航、无人机、航空电子等“创新链+产业链”融合链条(详见申报指南)。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组织形式。本专项扶持计划采用一家牵头、多家协作的组织形式,协作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牵头单位会同协作单位共同形成统一的“创新链+产业链”实施方案,须包含总体实施计划和若干子项目的建设方案,贯穿产业链和创新链的产、学、研、用各个关键环节,实施周期不低于3年。根据自身实力,各个环节的单位均可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原则上应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机构,相互之间应分工明确、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具备开展产、学、研、用合作的良好机制。

  (二)申报条件。实施方案及其子项目符合申报指南重点支持的“创新链+产业链”内容,项目牵头单位应按照指南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实施方案(以此作为资金申请报告),科学合理地做好总体安排以及项目的经费预算工作,并落实项目的建设资金、研发团队、研发条件以及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三)申报资质。项目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或经营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的从事未来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不得与各单位已获政府资助的项目内容重复,如经核实属重复申报的,取消项目单位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牵头单位应根据实施方案的受理部门,登录相应的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市发展改革委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46/,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apply.szsti.gov.cn/),填报单位、实施方案和子项目相关信息。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需通过系统打印实施方案、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和附件等材料并胶装成册(一式10份),加盖各单位公章后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3-4号)、市经贸信息委收文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东大厅13-14号窗口)。

  (五)其它说明。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和科技创新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三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三委举报。

  三、申报受理说明

  (一)受理时间

  在线申报:2014年11月3日9:00至2014年11月20日17:00;

  书面受理:2014年11月4日9:00至2014年11月21日17:45。

  (二)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1.生命健康产业

  (1)高通量基因测序链条和个体化细胞治疗链条

  受理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咨询电话:82001308,82001439

  (2)健康管理链条

  受理单位:市科技创新委生物与生命科技处

  咨询电话:82002234,82002254

  2.海洋产业

  (1)海洋高端装备链条和海洋电子信息链条

  受理单位:市经贸信息委海洋经济处

  咨询电话:82105214,82001963

  (2)海洋生态建设链条

  受理单位:市科技创新委生物与生命科技处

  咨询电话:82003434,82003965

  3.航空航天产业

  (1)北斗导航链条

  受理单位:市科技创新委信息科技处

  咨询电话:82002165,82003987

  (2)无人机链条和航空电子链条

  受理单位:市经贸信息委新兴产业处

  咨询电话:82107324,82108127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未来产业(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2014年“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实施方案支出预算表;

             3、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4、项目管理承诺函。

  附件1-4下载.rar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贸信息委 市科技创新委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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