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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深圳市第四批专利申请资助周转金拨款名单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行规〔2011〕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2014年深圳市第四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2088项,经审核,2032项符合资助条件,涉及667个资助申请单位及个人(详见附件1),经费总额为960.788万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个人请于每周二和周三下午2:00-5:00到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资助业务窗口办理领款手续。因每月20日后财务结算,当月不再办理领款手续。
  二、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利申请资助操作规程》第五条第四点规定,自专利申请资助拨款公示文件发布之日起6个月未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助款,未领款项将上交市财政部门。
  三、申请单位须提供开户行证明(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及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款收据内容填写“专利申请资助经费”;
  四、申请个人须提供个人账户证明(详见附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审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开户行证明和收款收据前仔细核查相关信息,以便正常拨付;
  六、办理不同批次的资助申请,须分别提交收款收据及开户行证明;
  七、业务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83070173。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联系人:石青、徐圣,联系电话:2650983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1楼大厅。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深圳市第四批专利申请资助拨款名单.xls
     2.个人账户证明模板.doc
     3.开户行证明模板.doc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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