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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申请指南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1/14   浏览:()次


  一、审批内容
  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对深圳市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详见《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项目课题及其申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
  (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
  (三)《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四)《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五)《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六)《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七)《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2号;
  (九)《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2〕53号;
  (十)《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一)《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可以自愿选择提供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关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站
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2.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4年4月29日至5月16日。
  第一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4月29日至5月19日。
  第二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第二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7月03日。
  第三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4年7月01日至7月15日。
  第三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7月01日至7月18日。
  第四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7月25日。
  第四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7月30日。
  第五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
  第五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
  第六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
  第六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3.联系方式:
  电子科技领域:胡怀江、李晓冬;联系电话:82002176、82001372
  信息科技领域:鲁纲、李时;联系电话:82002165、82003596
  生物与生命技术领域:郭良、李付贵;联系电话:82108850、82002327
  材料与能源科技领域:傅岳敏、高剑光;联系电话:82003121、82002187
  先进制造领域:杜保伟、张智勇;联系电话:82101726、82003956
  4.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3—14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助经费)——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结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附件:1. 第一批技术攻关项目课题www.szsti.gov.cn/services/programs/201404.3.1
          2. 第二批技术攻关项目课题www.szsti.gov.cn/services/programs/201404.3.2
             3. 三批技术攻关项目课题www.szsti.gov.cn/services/programs/201404.3.3
          4. 第四批技术攻关项目课题http://www.szsti.gov.cn/services/programs/201404.3.4
          5. 第五批技术攻关项目课题www.szsti.gov.cn/services/programs/201404.3.5
          6. 第六批技术攻关项目课题www.szsti.gov.cn/services/programs/2014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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