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质量强区办关于开展2015年第五届福田区区长质量奖及支持导入卓越
绩效管理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田辖区各企业(组织):
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长质量奖和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实施细则》的规定,2015年第五届福田区政府区长质量奖及支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的申报工作从2015年4月1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 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福田行政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
三、 申报条件
(一)申报福田区区长质量奖的条件
1.在深圳市福田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
2.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其中,营利性组织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在上年度位居辖区同行业前列,或居于新兴产业等政府重点扶持行业领先地位,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主管部门推荐;
3.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上年度没有违反行业政策法规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且没有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级别责任事故以及重大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记录。
(二)申报支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的条件
1.在深圳市福田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年以上;
2.生产、经营性企业年度在福田区纳税额名列同行业前列(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3.近二年无重大产品质量、设备、伤亡、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等重大有效投诉:
4.具有良好的诚信纪录和社会声誉。
5.限制申请情形:
已获得市长质量奖相关奖项的企业或组织。
已获得区长质量奖奖项的企业或组织。
四、 申报要求
参与申报的企业或组织在申报项目时,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申报区长质量奖和支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在填写时要注意选对申报表。
五、评定标准
等同采用《2015—2016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准则》。
六、 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工商物价大楼1017室。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姝,电话83456286,传真83456103
特此通知。
附件:1.《福田区第五届区长质量奖申报表》.doc
2.《福田区支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申报表》.doc
深圳市福田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