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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宝安区2015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宝安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5/04/02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为强力推进自主创新,引导、支持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现就申报宝安区2015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类型及受理时间

 

 

  二、申报条件
  1、不同类型项目的申请条件有所区别,详见附件。
  2、申请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宝安区财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请单位申报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孵化项目、社会公益(软科学研究和非医疗卫生基础研究类)项目的,同一类项目仅可申报1项。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登录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
http://www.bast.gov.cn),在线填报相应的申请书。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请按申请书附件清单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3、请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规格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四、受理地点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行政服务大厅13号窗口
  五、业务咨询
  窗口咨询电话:区政务办88886789监督评估科29998348
  项目咨询电话:科技发展科 29998681、29996674
  特此通知
 
  附件:《宝安区2015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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