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转发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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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3〕5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37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落实《通知》精神,并结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763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在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十一五”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地区积极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试点企业通过建立实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节能机制不断完善,能源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有效促进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因此,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政府和企业不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节能工作由技术节能向管理节能转变的必然选择。 二、积极推动万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源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到2013年底,我市争取有2个以上的重点能耗企业比较集中和有条件的区域建立能耗管理系统平台,为后续其他各区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积累经验。2013年底,争取我市各区应有1家以上万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试点。鼓励各区推动本地区重点能源企业积极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市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我市万家企业基本建立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三、为企业做好指导和服务。一是要借鉴外地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组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参观考察和学习培训活动,尽量避免走弯路;二是要组织专业机构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让企业实实在在地了解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自愿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