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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3年宝安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3/12/27   浏览:()次


  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同意宝安区2013年知识产权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批复》(深宝财产〔2013〕18号),经区政府审定,现在区科技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538275元,用于资助2012年申报的90家企业及个人510个知识产权项目。请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核对附件1各资助主体之前提供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若有变更,须在12月31日前将新的开户资料(加盖公章)提交到我局610室,以免影响资金拨付。

  二、请在收到资助资金后,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三、以下5家企业因在资助项目审核期间发生了注册地址变更,已迁出宝安区,按照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经区政府审定,对其申报的项目不予以资助。注册地址变更的企业:深圳市英唐数码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丰唐物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唐智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一康智科技有限公司。(附件2)

  (联系人:冯小姐、宋先生;电话:27836811、27836219;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宝安区2013年知识产权项目资助资金安排计划表(2012年申报项目)

  2.取消资助的企业及其项目列表(5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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